发表时间:07-21 10:53

(2/2)(2)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

(2/2)(2)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,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;(3)偿债期、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;(4)确立“用路者付费,差别化负担”的原则。

(via:sina)

标签:高速公路,特许经营,养护管理,经营期,负担,政府,公路,偿债,原则